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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10-30 14:47: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7月5日15时许,被告人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其妻,沿北安门街由北向南行驶至本市玄武区富贵山隧道口约150米处时,超车过程中妨碍同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陈某某,造成陈某某连人带车摔倒。被告人杨某某在现场主动电话报警并将被害人陈某某送医。被害人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