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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诈骗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05-25 15:28: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肖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5月至7月,被告人肖某某在广东省中山市**路**号**室,召集颜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利用微信添加好友,编造年轻单身女性的虚假身份,骗得被害人的信任和好感,后以借钱买机票、卖茶叶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已查明被告人肖某某组织该团伙期间,共诈骗8人,骗得人民币11059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