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翟某某、梁某某等7人涉嫌买卖、制造、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10月,被告人翟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无任何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于河北省无极县里城道乡前进巷30号内生产毒鼠强原粉并用于出售。2022年9月30日,被告人翟某某以人民币30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梁某某销售毒鼠强原粉2.5公斤,并于2022年10月5日通过中通快运将毒鼠强运至梁某某处。
2021年以来,被告人梁某某和被告人彭某某多次向翟某某购买毒鼠强原粉,并购买大米、麦麸糠等原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金泰粮油农贸市场 B5-1处,用稀释的毒鼠强混合大米、麦麸糠等原料搅拌生产鼠药并进行销售。
2021年12月24日,陈某某(另案处理)以人民币7000元的价格向彭某某购买150公斤的散装麦麸糠鼠药,后于2021年12月26日以人民币9400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戴某某,戴某某当日又以人民币 16700元的价格将该批鼠药销售给被告人史某某。彭某某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胜鸿快运将鼠药运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陈某某处,2021年12月26日散装麦麸糠鼠药运至陈某某处后由戴某某拖运走,当日戴某某通过百世快运将该批鼠药运往河北省三河市史某某处。
2021月年底,被告人姜某某为获取高额利润,向他人购进封装机、溴敌隆和溴鼠灵毒饵等原料,又让史某某购买散装麦麸糠剧毒鼠药为原料,用于自行混合生产假冒的“鼠立杀环保高效鼠药”,并在拼多多“**体验店”上进行销售。2022年8月底,姜某某将机器及生产原料运送至被告人韩某某处,由韩某某在河南省商丘市坞墙镇**宾馆对面二楼毛坯房内继续生产鼠药并帮忙经营拼多多网店。
2022年8月 17日,被告人姜某某以人民币 19.8元的价格在拼多多“**体验店”上向齐某某销售三包“鼠立杀环保高效鼠药”,并通过中通快递寄至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齐某某处。经鉴定,上述“鼠立杀环保高效鼠药”内检出毒鼠强成分。
2022年9月15日,被告人姜某某、韩某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在河南省商丘市坞墙镇**宾馆对面二楼毛坯房内查获散装麦麸糠鼠药粉末13包(共计19121.82克)、溴鼠灵、溴敌隆、智能封装机等物品。经鉴定,上述散装麦麸糠鼠药粉末内检出毒鼠强成分。
2022年9月21日,被告人史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2022年9月28日,被告人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在戴某某经营的永兴日杂店内查获“闻到死药王”、“灭鼠药王闻到死”鼠药7包。经鉴定,上述鼠药皆检出毒鼠强成分。被告人戴某某归案后于同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陈某某。
2022年10月14日,被告人彭某某、梁某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在广西壮族自治贺州市平桂区**镇**农贸市场 **处查获“毒鼠强”原粉约2.6公斤,已包装好的成品鼠药和半成品鼠药约1491.1公斤。经鉴定,“毒鼠强”原粉内检出含有毒鼠强52.5%、成品和半成品颗粒鼠药内皆检出毒鼠强成分。
2022年10月21日,被告人翟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在河北省无极县里城道乡**巷**号查获3桶“毒鼠强”原粉,共计约46.8公斤。经鉴定,3桶“毒鼠强”原粉内分别检出含有毒鼠强47.8%、 42.1%、 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