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惠某某、陈某某等4人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惠某某多次纠集被告人陈某某、崔某某、周某某在本市玄武区孝陵卫地铁站、西安门地铁站等人流密集处,随机由其中一人摆象棋残局做“摊主”,其余三人在现场扮演“棋托”角色,互相配合让被害人误以为能够破解残局赢钱从而“投注”下棋,以此骗取路人钱款,每次所得赃款由四人平分。经查实,被告人惠某某、陈某某、崔某某以上述方式骗得被害人杜某某、钟某某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32691元,其中被告人周某某参与诈骗钱款共计人民币270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