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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3-02-24 16:10: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10月20日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驶皖MH****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玄武大道处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后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张某血样中乙醇含量160.7mg/100ml。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