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10月25日1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酒后驾驶皖ST****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玄武大道处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后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185.3mg/100ml。
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10月25日1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酒后驾驶皖ST****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玄武大道处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后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185.3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