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11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酒后驾驶悬挂已过期临时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路附近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后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4.4mg/100ml血。
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11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酒后驾驶悬挂已过期临时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路附近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后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4.4mg/100ml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