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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女神”原是男儿身,网络交友需谨慎
2022-08-26 14:50: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一男子利用男性网友“猎奇”心理,在某交友APP上,伪造成“女神”身份,主动搭讪其他男性网友,暗示可以发生性关系,后以各种理由索要保证金、定金等,诈骗7名被害人合计2.5万余元。近日,经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01、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底,天寒地冻,姜某的内心却像有一团火烧一样,姜某刚在某交友平台上使用女性身份成功注册了账号,换上了美女头像,不少男性网友纷纷加其为好友,约“她”出来吃饭、喝酒,还有不少发暧昧语言和小红包的。

  “既然美女这么受欢迎,何不趁势搞点钱”,姜某就动起了歪脑筋。姜某说干就干,在平台上找了一些男性网友回复了对方。家住在南京市玄武区的小洪因在APP软件中属于“高级别人民币玩家”,年少多金的他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姜某的视线,两个加上微信聊了几次天,在姜某甜言蜜语的言语攻势下,小洪迅速沦陷,在他眼里姜某简直就是“白月光”。

  “今天我刚好在南京,晚上我们出去喝点酒,然后我们再....(此处省略800字)”、“我刚在新街口新买了条裙子,见面时可以穿给你看啊”,小洪收到暗示后,心中窃喜,很快就跟姜某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快到约定的时间,“你看我大老远的从外地来南京,你看是不是可以先给我点路费,万一到时候见完面你不理我了呢”、“你体重多重啊,我的鼻子是最近隆的,不会被压坏吧,要不你先给我点保证金吧”,小洪收到这些微信时,毫不犹豫地就给姜某转了几千元。姜某在收到钱后,继续向小洪要求着“初遇的神秘礼物”“关系亲密的物质奖励”等,在小洪给姜某转了几次款后,姜某仍然以各种理由不见面,最后还把小洪的微信拉黑。意识到可能被骗后,小洪报警。

  2022年4月,该案被移送至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发现,姜某是一名男性,近年来一直在老家,压根没有来过南京,骗取的资金全用于个人挥霍。

  本案中小洪也不是唯一的被害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间,姜某采取上述手段作案7起,诈骗金额2.5万余元。2022年6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遂作出上述判决。

  02、检察官提醒

  网络时代,交友软件虽然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却也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可乘之机,若不谨慎辨别是非真伪,网络虚拟空间更容易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但也正是被害人的猎艳心理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应做到洁身自好、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抵制不良的诱惑后,诈骗也就无处遁形了。

  图片源于网络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