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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多次非法闯入只为寻求刺激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官:合租需谨慎 守好房间门
2020-09-29 15:0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至7月间,钱某(男)租住本市玄武区龙蟠路149号赞成湖畔居租户一个房间,钱某因没有个正经工作,平日里基本就宅在出租屋内,对面房间住着俩年轻漂亮的女租客陈某某和贾某某。共同租住了一段时间后,每日里都能和美女照个面,钱某慢慢便萌生了歪念,通过偷拍租赁陈某某、贾某某开门锁的动作,非法获取了两被害人房间密码锁密码后,多次趁两被害人外出之际,未经被害人同意开锁进入房间。进入房间后钱某摸摸他人衣物再拍拍照,为自己的不俗的“能耐”内心很是得意了一阵子。2019年7月31日12时许,被告人钱某再次非法进入两被害人房间时,恰逢当时被害人陈某某未穿好衣服正躺在床上,见此状,大惊失色的陈某某报警后民警至现场将被告人钱某抓获归案。

  【检察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在我国实务中的适用率非常低,因为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往往以住宅内的财产、身体、生命或者其他人格利益为目的,如非法侵害他人住宅后从事盗窃、强奸、抢劫、杀人等活动。一般按照行为人旨在实施的主要罪行定罪量刑,不数罪并罚。本案中,钱某其罕见的荒诞行为并不以上述犯罪为目的,仅仅为了证实自己的那点“小聪明” ,“逞个能”,满足内心寻求刺激的一点小小的变态想法,没有其他犯罪的故意,但其行为已经对他人生活安宁造成了实质的危害或者现实的危险,所以应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城市房租的节节攀升,合租房现已不是新鲜事,由合租引发的纠纷以致刑事案件也屡见不鲜,在这其中,异性合租更是隐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请广大市民朋友在与人合租时,特别是女性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把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勤换密码锁、安装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防范措施。

  临近国庆假期,外出游玩、探亲时,需锁好房门、关好窗,提高防盗意识,保护好自身财产利益。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