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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无忧贷款”了解一下? 南京玄武检察官:请通过正规途径借贷
2020-05-13 09:17: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您近期有没有为资金而烦恼,想不想做到‘无忧贷款’,无需多虑、贷款一步到位?”

  “您有考虑过贷款吗?我们公司是和银行合作的,无需抵押,而且利息低,下款快!”

  这样办理贷款的推销电话,可能你也接到过,然而实际情况却不是电话中所描述的那般美好。

  日前,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团伙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先后招聘二十余名员工,由业务员以办理贷款为名,随机拨打电话邀约有贷款需求的客户上门,业务主管与客户洽谈,谎称公司与银行合作,能为客户办理贷款,且利息低、下款快,7-10天就能放款。客户如果贷款条件不好,还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量身包装、打造,保证可以贷到款,真正做到“无忧贷款、贷款无忧”。

  通过精心设计的一系列、多环节的内部操作,骗取客户信任后,让其缴纳手续费用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然而实际上该公司根本就不会为这些客户办理贷款,同时,为了提升已经上钩的客户信任度,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假装进行贷款业务的审核,由业务副主管等人以各种理由对客户欺骗、搪塞,不退还其交纳的手续费,以此手段骗取2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9余元。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人民群众在有资金需求时,应当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贷款、借款,不要轻易相信此类贷款公司。对方往往能在电话中通过一个问题,了解当下你迫切需要什么,利用你的需求让你无法拒绝,继而挖好陷阱等你主动上钩。电话诈骗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利用的就是大家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有急需的无助心情,在接到类似贷款、推销、求助的陌生电话时,请保持高度警惕,须知“天上不会掉馅饼”、“甜言蜜语有陷阱”。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