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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09-28 16:07: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某、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多种方式,面向社会不特定的群体集资。被告人胡某先后担任该公司区域经理和本市玄武区第九门店店长,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在本市玄武区第九门店担任业务员和第九门店店长。现查明:被告人胡某担任店长和区域经理期间,第九门店共计非法吸收存款1135.738万元,损失561.714934万元。被告人张某某作为业务员非法吸收存款147.344万元,损失67.945102万元;其作为店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47.8500万元,造成损失331.776949万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