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2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9号曼度广场二楼走廊,趁被害人张某某醉酒躺在地上,窃取张某某裤子口袋中的OPPO 牌A9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67元)。
被告人王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2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本市玄武区杨将军巷9号曼度广场二楼走廊,趁被害人张某某醉酒躺在地上,窃取张某某裤子口袋中的OPPO 牌A9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