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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职务侵占、诈骗、合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09-09 15:36: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雷某某涉嫌职务侵占、诈骗、合同诈骗罪一案, 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15年5月至9月,被告人雷某某在某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期间,利用其负责家装零售业务销售、代收销售款的职务之便,侵吞江苏省宜兴市某小区某业主支付给公司的工程款人民币29.2万元。2018年2月,被告人雷某某从该公司离职。2018年10月,被告人雷某某仍谎称自己是该公司销售总监,以继续履行合同需要更换空调外机为由,骗得被害人宜兴该业主货款人民币0.8万元。2019年3月,被告人雷某某再次冒用该公司的名义与被害人闫某某签订家装合同,骗得订货款人民币2.5万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