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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9-28 11:40: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1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自己妻子黄某某、朋友张某某、毛某某的身份信息及杭州**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用于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通过虚假交易方式,帮助上游犯罪嫌疑人接收、转移非法资金,并收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累计接收非法资金人民币285520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