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9月22日凌晨,被告人吕某某酒后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本市玄武区顾家营路停下在车内睡觉,经群众报警后被民警查获,被告人吕某某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被告人吕某某血样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70.4mg/100ml血。
被告人吕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9月22日凌晨,被告人吕某某酒后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本市玄武区顾家营路停下在车内睡觉,经群众报警后被民警查获,被告人吕某某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被告人吕某某血样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70.4mg/100ml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