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4名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1-25 11:2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焦某某、马某某、顾某某、芦某某涉嫌保险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顾某某先后9次伙同被告人芦某甲、焦某某、马某某及张某某(另案处理)故意伪造交通事故,骗取**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9808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其中,被告人芦某甲参与8次,在明知事故系伪造的情况下为被告人顾某某定损,参与诈骗保险理赔款89130元;被告人焦某某参与2次,参与诈骗保险理赔款10700元;被告人马某某参与2次,参与诈骗保险理赔款16550元;被告人焦某某参与2次,参与诈骗保险理赔款2457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