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徐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6月21日9时40分许,被告人徐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南京市玄武区某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门大街左转弯过程中,撞到自路口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横过中山门大街的行人王某某。当日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徐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6月21日9时40分许,被告人徐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南京市玄武区某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门大街左转弯过程中,撞到自路口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横过中山门大街的行人王某某。当日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