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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9-29 14:52: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某涉嫌保险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9月27日,被告人马某某与赵某某(已判决)共同商议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路,用马某某名下苏G9****车与苏GW****车伪造一起保险事故,骗得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京市玄武区**路**号**大厦)理赔款人民币17360元。2017年3月26日,被告人马某某与赵某某、杨某某(另案处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路与**路交叉口,故意用杨某某名下苏G9****车与苏G9****车伪造一起保险事故,骗得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理赔款人民币1246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