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季某某涉嫌诈骗案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季某某虚构年龄、学历、家境、工作,隐瞒已婚情况与被害人肖某某(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恋爱并办理婚宴,谎称为肖某某生育两名子女,并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接单给付红包等名义,通过使用信用卡、信用贷、让其转账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肖某某共计人民币74.05万元。
2019年至2020期间,被告人季某某虚构身份信息、家庭、财产状况等,以垫还信用卡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余某某共计人民币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