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包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包某某多次以帮助被害人张某某父亲翻案、开启再审程序需要请客送礼为由,向被害人张某某索要钱款,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
2020年4月8日,被告人包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告人包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包某某多次以帮助被害人张某某父亲翻案、开启再审程序需要请客送礼为由,向被害人张某某索要钱款,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余元。
2020年4月8日,被告人包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