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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5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4-29 16:1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阮某、徐某、杨某、白某、马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至2020年8月,被告人阮某与贾某、张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经预谋,由贾某提供微信小程序和后台技术支撑,张某和阮某分别成立公司并招募员工,在河南省洛阳市等地租用办公场所,招募员工虚构身份扮演女性角色,通过互联网寻找不特定男性目标,虚构投资网店可获取高额利润的事实,诱骗被害人投资,再由经理、主管以企业客服身份骗取被害人缴纳保证金、推广费。被告人阮某于2019年4月注册洛阳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于2020年2月单独进行业绩核算,由李某、程某(均另案处理)为经理对其下属主管、业务员进行管理,另招募被告人徐某、白某与李某、袁某、张某(均另案处理)为主管对其下属业务员进行管理,招募被告人杨某、马某与孙某、张某、白某某、程某、刘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为业务员,使用上述手段,骗取南京叶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28万余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