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8月份,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飞猪“信用住”漏洞,购买和使用他人的支付宝账号,通过飞猪“信用住”下单,预订全国多地的酒店住宿房间,并低价出售给他人入住或者自己前往酒店入住,后不支付房费。被告人王某某共计下单预订酒店房间14笔,骗取订单总金额人民币9100余元,均未实际支付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