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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11-27 17:0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被告人伏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伏某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以其他公司投标南京市长江梅子洲安全区建设工程后再转包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信任,要求被害人向其支付前期费用等,共计诈骗人民币133.5万元,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在被害人的催要下,被告人伏某共退还被害人人民币35万元,达到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该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