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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一涉嫌寻衅滋事案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
2020-11-27 17:00: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酒后在本市玄武区某KTV门口与妻子顾某某发生争吵,在附近工作的被害人衣某某上前劝阻并打电话报警,被陈某某无故挥拳击打面部,随后民警到达现场处理。经鉴定,被害人衣某某右侧鼻骨骨折、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