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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王某某、郭某某
2020-10-30 16:3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郭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向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机关核实了有关证据,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郭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