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陆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3月10日4时许,犯罪嫌疑人陆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大街森林摩尔路口发生单方事故,后被民警现场查获,并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4.5mg/100ml血。
被告人陆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3月10日4时许,犯罪嫌疑人陆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中山门大街森林摩尔路口发生单方事故,后被民警现场查获,并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84.5mg/100ml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