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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异地帮教助27名涉案未成年人“浪子回头”
2023-04-13 14:57: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我现在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口水鸡店,目前生意还不错,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关心!”近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在回访一名不起诉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张小勇(化名)时,他十分感谢检察官对他的帮教。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的网络电信诈骗案,犯罪团伙成员多达120余名,其中有27名在校学生,张小勇就是其中之一。张小勇是一名河南某地职业学校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暑假前夕,得知当地一家网络店铺推广公司正在招聘暑期学生兼职后,想着专业对口,而且兼职一个月工资少则五千多则过万,他心动了。

  “到了公司之后,销售经理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微信号,通过搜索功能和男性用户加上好友,并冒充女生与其交朋友,在闲聊中透露出自己不需要上班就能挣钱,向这些男性用户推销网店,收取加盟费,推广费。”虽然从一开始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看到公司开在产业园里,觉得这么多人的公司要是违法早就被取缔了。加上自己又是临时兼职两个月,也不是正式员工,有点侥幸的觉得就算有什么事也和他没多大关系。

  在被害人缴纳加盟费后,张小勇等人会在销售经理的授意下对该网店进行若干笔虚假交易,给被害人营造店铺经营良好的假象,再诱骗被害人缴纳推广费,进一步诈骗。很多被害人在案发后被联系退赃退赔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就在这个诈骗团伙里,有27名像张小勇这样的还在上学的当地未成年人,有的是毕业前的实习期误进了公司,有的是经同学老乡介绍进公司兼职工作,他们还没正式踏入社会,就先狠狠摔了一跤。

  跨省异地办案

  案件破获后,由于部分被害人在南京,该起案件由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按照一般办案流程,犯罪嫌疑人应当到南京来接受谈话和调查。但考虑到27个孩子要来检察机关谈话需要家长陪同,而这些孩子大多家庭经济还比较困难,时间和经济上都很难承担,如果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后期还有考察帮教期,每个月都需要面谈、完成相关义务、参加帮教活动,来回奔波的费用更高。”玄武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虽然他们是犯罪嫌疑人,但考虑到他们还是未成年人,许多人家庭负担较重,我们决定转换思路,跨省异地办案。

  温情帮教

  2021年10月17日,玄武区检察院办案团队驱车9小时奔赴当地,用四天时间讯问了全部涉案学生,实地走访了其中8名孩子的家庭,调查了帮教条件,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27名少年表达了深深的后悔,并积极退出违法所得。

  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在听取了公安机关、被害人以及孩子们家长的意见后,玄武区检察院分四批对该起案件中的涉案未成年人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6人因情节轻微、涉案金额较小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帮教;另外21人虽然情节较重,但考虑到他们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并无前科劣迹、是受他人引诱误导而进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且主动退赃、认罪悔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开展6至11个月不等的帮教。

  “根据未成年人户籍住址,我们对接了当地8个区级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为孩子们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计划,落实了具体教育方案,帮助他们正视自己,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办案检察官说,考虑到该案中27名孩子的家长都在外地且工作繁忙,检察官给家长们安排了线上课程进行教育帮助,包含家长家庭教育的法律责任、解决亲子矛盾指导等,让家长们通过学习更好的了解、关心、帮助孩子。

  今年2月初,最后1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考验期满,玄武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至此,27名涉案未成年人均顺利度过了帮教期,全部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在近期的电话回访中我们得知,27名学生都没有再犯错误,其中2名学生考上了大学,部分学生完成了学业,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岗位,而张小勇创业开了一家口水鸡店,自己当起了小老板。他们的人生虽然经过了一段弯路,但相信他们会从中汲取教训,走好未来的路。”办案检察官说。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