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4月6日20时许,被告人金某某酒后驾驶苏AUU***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处被民警查获,后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被告人金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5.8mg/100ml血。
被告人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4月6日20时许,被告人金某某酒后驾驶苏AUU***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处被民警查获,后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被告人金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5.8mg/100ml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