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玄武区院牵头召开玄武区酒吧协同治理联席会,共同商讨未成年人涉酒吧监管难题。玄武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工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特别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陈爱武教授作学术指导,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观察员、栖霞、建邺未检科长、媒体记者等10余人参加,为完善酒吧治理推动地方立法建言献策。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颖、副检察长江舜治参加会议,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韩立勇主持会议。
会议开始前,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检察公益诉讼,不能让未成年人文身“失管”》宣传片及3月8日玄武区院第四检察部、关工委联合法院关工委,履行酒吧治理公益诉讼诉前调查时制作的相关视频资料。会上,江舜治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立的时代背景、2017年该制度实施以来区院公益诉讼的履职情况、检察公益诉讼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三个方面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概况。周颖通报了该院近两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涉酒吧犯罪占同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以上的情况,以及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酒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向未成年人提供酒水、招用未成年人做酒吧营销等线索,建议相关部门高度关注,加强协作、联合治理,共同推动相关立法完善,并宣读了《关于加强酒吧联合治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酒吧协同治理的目的、原则,规定了组织保障、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法治宣传、经费保障等具体内容,提出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机制、公益观察员等相关制度。
与会代表分别就各自职能范围发表了酒吧涉未成年人治理层面的现实困境及协作治理思路,一致认同酒吧昼夜颠倒的作息、灯红酒绿的环境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但目前执法层面却存在诸多瓶颈:一是酒吧定性不明,陷入找不到“主管机关”的尴尬,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明确列举的“娱乐场所”,文化执法部门只对注册为娱乐场所的少数酒吧实施监管,对未进行娱乐场所注册的“事实酒吧”如何开展执法存有困惑。二是酒吧管理“多头管理”难以形成执法合力,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酒水、食品质量,文化执法部门主管歌舞表演、文化内容把控,人社部门主管员工招用。各执法机关之间认识不统一、信息不互通、协作不到位,客观上影响了对酒吧的有效管理。三是有的酒吧营业执照登记的是餐饮,而实际经营却包含歌舞表演,具有娱乐场所的性质,超范围经营的现象使不少“事实酒吧”“隐性酒吧”流于监管。
最后,陈爱武教授进行点评指导,认为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往往会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比如抽烟、喝酒、文身、不良交往等,违法犯罪的为数不少,《实施意见》的制定及时且必要。陈爱武建议对酒吧尝试进行“概念界定”以增强可操作性;明确牵头单位便于统筹安排,方便对问题的扎口处理,避免出现几不管的现象;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协作,每年寒暑假等重要节点开展酒吧专项检查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应加强与妇联的合作,将酒吧监管中发现的女童转介给妇联进行跟进帮扶。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将就上述问题形成议案提交立法机构进行立法参考,呼吁从顶层设计层面加强酒吧涉未成年人监管。
未成年人保护不能等,此次会议是一个崭新的开始,吹响了酒吧治理的号角,要坚决将未成年人堵在酒吧门外。玄武区院将迅速行动,积极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联合法院、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妇联、团委、关工委等10家单位,联合开展酒吧专项治理行动。在上级部门指导和统筹协调下,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酒吧联合治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实施意见》,推动地方立法将酒吧性质、职能分工予以明确,共同筑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安全堡垒,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