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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院办公室:妥善处置固定资产保障搬迁物资利用最大化
2021-01-29 11:15: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玄武区院办公室在新办案办公用房整体搬迁过程中,严格落实相关财政规定,科学、妥善处置固定资产,切实保障了搬迁工作顺利高效进行。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领导小组,实行检察长为全面责任人、分管副检察长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由办公室扎口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将资产处置责任落实到人。立足问题导向,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情况汇报,对因年代久远、反贪转隶等原因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不将问题带入新办案用房。加强制度引领,细化完善《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固定资产采购、分配、使用、处置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定修正,为科学规范处置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全面摸底核查。组织人员培训,邀请区财政局相关业务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对办公楼搬迁涉及到的固定资产处置业务集中培训,一对一答疑释惑,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和处置能力。精确盘点清底,组织精干力量,外请会计事务所协助先后两次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盘查,一一核对发票信息,确保资产盘点无错漏。实行建档管理,采用WORD建卡、EXCEL导入的方式,完善“一物一卡一号”的固定资产信息档案,记录固定资产利旧、报废的各环节状态,做到全程跟踪管理。

三是优化资产配置。坚持科学利用,针对未达报废年限资产,新办案用房仍需继续使用的物资一律评估使用价值,进行利旧处理,不再需要的予以移交。坚持能用尽用,对已达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能继续使用的设备提出维修意见,重新投入使用;对无维修价值物资,登记报废后交由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绿色回收机构统一处理,再进行固定资产核销。坚持能转尽转,对桌椅、沙发等部分仍能使用的资产,报请区财政部门审批后赠予结对社区,最大化提高资产利用率。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