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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4-21 16:2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南京**贸易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注册成立,该公司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承诺高额返利,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集资。被告人杨某某自2015年7月以来任该公司经理,负责员工管理、招揽客户、项目宣传等工作。任职期间,该公司共向23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存款人民币690余万元,造成234名集资参与人损失460余万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