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施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1月至8月,被告人施某在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多次擅自修改某官方旗舰店出售的笔记本电脑价格,造成公司损失累计人民币130045元。
被告人施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1月至8月,被告人施某在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多次擅自修改某官方旗舰店出售的笔记本电脑价格,造成公司损失累计人民币1300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