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蔡某某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4月至5月,被告人蔡某某先后购买射钉枪、枪托、无缝钢管等物,利用在网上学到的改造射钉枪技术,用电焊机等工具将射钉枪改造成可以使用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2020年8月3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蔡某某,并查获其藏匿的改装射钉枪,经鉴定,该改装枪比动能达61.16J/ cm2,认定为枪支,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直径6mm的金属弹丸。被告人蔡某某归案后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