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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危险驾驶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1-01-29 15:4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0年7月27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九华山隧道,被民警现场查获,后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经鉴定,犯罪嫌疑人王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64.3mg/100ml血。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