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5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在车主朱某某不知情的情况,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后隐瞒真相,导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位于本市玄武区)被骗取保险理赔款8850元。
2016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在车主陈某某不知情的情况,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后隐瞒真相,导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位于本市玄武区)被骗取保险理赔款4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