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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12-25 15:21: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房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房某某利用其担任南京**酒吧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酒水的职务便利,私自将仓库内充公的马爹利名仕、马爹利蓝带、马爹利小名仕品牌共117瓶酒水占为己有,并出售给他人,获利人民币7万余元。经查,上述酒水进货价为人民币12万余元。

2019年11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房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2020年1月11日,被告人房某某退赔了被害单位十万元人民币,并取得了被害单位谅解。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