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盗窃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0-09-09 15:33: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甲涉嫌盗窃罪一案, 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11月4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甲在本市玄武区明故宫路1号的路边,私自拉开车门进入被害人刘某乙的黑色本田汽车(车牌号:苏A9****),窃取车内的GUCCI牌挎包一个(价值人民币1200元),包内还有黄金挂件一个(价值人民币1251元)、玉石挂件一块(价值人民币1167元)、现金人民币76元、现金韩币50000元等物品。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