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夏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2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在本市玄武区珠江路700号-1六单元门口路边,窃取被害人马某某的全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2490元)。
被告人夏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2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夏某某在本市玄武区珠江路700号-1六单元门口路边,窃取被害人马某某的全新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人民币2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