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2人,与2021年同期相比下降28.29%;不捕27人,同比下降66.25%,不捕率15.98%,同比下降12.8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931人,同比下降3.54%;决定不起诉246人,同比上升10.81%,不起诉率为20.9%,同比增加2.18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9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4.82%。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5人,同比上升358.33%;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03人,同比上升194.29%。
2.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及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合计48人,同比上升4.35%。
3.刑事抗诉。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实际提出刑事抗诉3件,刑事抗诉率0.55%,抗诉采纳率66.67%。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非监外执行)40件,同比上升66.67%;全面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6件,同比上升3倍;监督判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收监4人,同比上升4倍。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件,同比上升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5件,同比上升130%;法院当年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75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52.94%。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件,同比下降23.68%。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持平。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下降33.33%。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同比上升69.86%,占受理总数的91.18%。其中,民事29件、行政9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7件,同比上升62.5%。其中,民事29件、行政88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1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2件。
2022年,法院审结7件,裁判支持7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2022年,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件6人,批准逮捕2件3人,批准逮捕人数同比下降50%;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3件19人,提起公诉2件3人,提起公诉人数同比下降83.33%,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3人,异地协作帮教18人,附条件考察期满决定不起诉29人,相对不起诉6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玄武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82件,同比上升87.6%;国家司法救助101件,同比上升106.12%,实际救助人数102人,同比上升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