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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玄武区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03-21 15:36: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南京市玄武区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议题安排,我院对今年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了回顾与梳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在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我院收到区人大代表沈阳提出的第034号建议1件,是关于“构建针对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审查起诉程序,建立起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移送受理、强制措施衔接机制”和“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类案件”两个方面内容。针对沈阳代表提出的建议,我院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专题会商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纳入全年50项重点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结、答复反馈。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建议办理为A类。

  关于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衔接与配合的建议。国家监察体制得到宪法确认其地位后,监察委将依法行使职务犯罪的调查权,对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与检察审查起诉等环节能否衔接畅通,是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建议针对的问题。

  今年初,省市院分别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项目。我院也将该项工作列为今年全院50项重点工作之一,并作出具体安排,做到基本与省市院保持相对一致、同步进行。

  项目实施以来,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联系沟通。已与玄武区监察委进行联系协调并举行了三次工作会议,对本院在手举报线索进行了通报,并就拟移交监察委员会举报线索的主要类型、流转环节等问题进行交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暂行办法》和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建立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办法》,提出12条修改建议,得到市院业务处室肯定。

  二是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把我院办理的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的有关数据和动态信息上报省院备案,其中动态信息包括受理情况、审查起诉情况及法律文书、判决情况及判决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便于上级院掌握信息、统一指导。

  三是以课题方式广泛开展研讨交流活动。以检察长为负责人课题组,成功申报“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衔接与配合机制研究”为区法学会重点课题,现正在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完成行贿受贿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调研,梳理了十八大(2012年12月)以来我院办理的贿赂案件情况,提出两个机关案件办理相互衔接的对策和建议。

  四是推动实现“监察案件”向“刑事案件”转变。根据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诉法,快速办理两起网上追逃近3年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决定了南京地区首起依据新刑诉法律作出刑事拘留的一挪用公款案,并快速向法院提起公诉,联动反腐败有效有力。

  关于重点办理食药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类案件的建议。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作为试点地区基层院,我们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稳妥推进,2017年提出全省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41件,并于2018年12月4日向部分区人大代表作公益诉讼专题汇报,在公益诉讼试点探索工作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主要做了以下三点工作:

  一是提起刑附民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环保部门和院刑检部门移送线索,已顺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均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领域案件。其中王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是试点期间省院批准的全省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已于今年5月生效。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另一起是今年4月起诉的江苏凤凰制版公司污染环境案,与法院共同促成该公司履行污染环境赔偿人民币70万元义务,现该案以调解方式处理,成为全市首例调解结案的公益诉讼,取得较好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

  二是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依法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善于借用“外脑”,对南京某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等案件开展研讨,提高案件办成率。针对钟山疗养院15吨柴油罐泄漏污染环境事件,我院一直在跟踪关注,已于5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立案审查并发出建议,环保部门接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督促钟山疗养院委托专业单位开展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措施,同时对全区经营单位地下油罐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6家存在违法问题的加油站进行了行政处罚,诉前检察建议得到完全采纳。

  三是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5月份在市场监管局成立“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区市场监管局检察官办公室”,加强对相关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排查。全年受理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4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履职案件100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20件,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已回函采纳。例如,对辖区内16所中小学周边店铺销售“三无”产品、部分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的餐饮商户在美团外卖APP南京站正常营业和大纱帽巷小区出新砍伐树木情况进行摸排,提出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建议,受到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推动全区开展网络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这些情况,我院如实向代表作了反馈,按期完成《关于对玄武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4号建议案的答复》,并专程前往沈阳代表所在单位,当面进行交流答复。

  沈阳代表对我院以实际行动来落实代表建议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对公益诉讼试点探索工作上取得的进展表示肯定。我院该项工作走在全市先进行列,与代表的建议和推动密不可分,对此我们向代表表示了诚挚谢意。

  二、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认识,制定措施方案,牢牢把握办理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代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循的宪法原则,也是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专门召开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制定具体办理方案,认真部署落实。同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办理步骤和要求,建议带有长期共性问题的,还要求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与检察岗位目标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以期取得实效。

  (二)开展“面对面”交流,确保代表建议意见全落实。坚持听取意见面对面,派出7组人员旁听区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们对检察院工作的评议,对7个人大小组提出的48条建议和意见进行归纳梳理,现场解答疑问25条,对其他不能立即回应的,院统一进行研究,全部予以反馈。坚持办理建议案面对面,院领导带领相关部门两次登门拜访建议案的提出代表,主动通报检察工作及办理情况,认真听取了办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三)总结探索,健全规范制度,建立办理建议机制。注重提升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在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我们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为建议办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制定代表联络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流程,坚持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代表满意率“两个百分百”的工作要求;二是建立开门办理制度。针对以往“文件办理”现象,制定上门初访、事中走访、办结回访等制度,增强办理实效和代表满意度;三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规定办理中重大事项由“一把手”亲自协调,一般事项由部门领导协调,对特别复杂的事项,检察机关难以协调的,通过请示政法委协调等方式,使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理,形成承办合力。四是建立督办预警机制。明确案管部门专职人员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全程掌握、及时督办,做到提前预警,超期查纠,保证代表建议按期办结。

  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将认真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好职能作用。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