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6月,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司法办案力度,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一是刑事案件办案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1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02件179人,同比件数下降59.03%、人数下降59.04%。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92件167人,同比件数下降58.56%、人数下降56.96%。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253件454人,同比分别下降29.92%、下降25.0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同比下降78.38%。
二是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0年1至6月,共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5人,起诉91人,同比分别下降73.21%、下降45.18%。其中,批捕各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人,起诉17人,同比分别下降89.47%、下降73.85%。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3人,起诉18人,同比分别下降84.21%、下降72.73%。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化。2020年1至6月,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9件,终结审查1件,有关单位回函采纳7件;行政督促履职回函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回函7件;作出支持起诉80件;收到审判程序监督回函2件;生效裁判监督终结审查12件,和解结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7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裁定再审8件,改判3件。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0年1至6月,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3人,起诉2人,同比分别下降40%、下降50%。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人,不起诉未成年人1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
五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1至6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27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