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钱要到了,而且一分不少,我们真心的感谢你,为我们讨回应得的工资,太谢谢了!”近日,玄武区检察院立案办理6名务工人员讨薪支持起诉系列案件,仅用时7天就帮助其成功讨回9.6万元工资。
当事人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通过微信群向检察机关表达了谢意。
朱某超等6人均为安徽省泗县的进城务工人员,2021年经江苏某建筑劳务公司招募,在该公司分包的两个建设项目中从事木工等工种。
用工期间,该公司仅支付朱某超等人部分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尚拖欠朱某超等人共计9.6万元的工资未支付。6人多次向公司讨要未果,经法律援助指引,向玄武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今年4月13日,玄武区检察院依法立案受理。此后在审查确认当事人诉求和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该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首次联合法院立案部门同步进行诉前调解,向劳务公司负责人阐明法律规定,督促履行义务。
4月20日,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劳务公司向6名务工人员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案件取得了圆满结果。
玄武区检察院探索“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新模式,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有利于弱势群体快捷实现权利诉求。
检察官小黑板: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缺乏诉讼能力、无法有效行使诉权的特殊民事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双方当事人诉权实质平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具体方式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收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民事支持起诉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按照自愿原则、处分原则、诉权平等原则、有限介入原则等开展工作。此项职能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