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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听证员话听证】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2023-09-12 15:17: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我对检察听证的了解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中邀请的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活动。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可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检察机关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积极探索。

  陈林娟

  玄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玄武区政协委员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玄武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江苏泽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印象最深刻的两个案件

  2022年,我有幸成为南京市检察机关的一名听证员。一年多来,我参与了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和审查逮捕等案件,每一次听证都让我感触良深。听证制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听证会程序规范、法律依据充分、处理意见得当,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其中有两个案件,让我感触最深。

  羁押必要性审查不公开听证会

  王某某系众人眼中的问题少年,长期与社会闲散人员厮混一起,16岁之前因多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出入公安机关,但因不够刑事责任年龄从未被羁押,这也让他更加有恃无恐,发展演变到故意伤害他人被收监。听证会的前一天,其刚在看守所度过了18岁生日,这次被羁押,让他在心理上有了畏惧。

  作为一名律师,我从法律的角度发表了听证意见,但作为一名男孩的母亲,我对他及他的父母说了很多肺腑之言,希望他从成年开始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希望他父母给他更多的关注更多的爱,孩子在父母面前流下了悔恨的眼泪,父母也反省了自己的教育方法。所以听证不是冰冷的程序,除了赋予每一位参加人应有的法律权利,更给予他们表达自我,相互沟通的机会。

  郑某某行政争议化解案

  郑某某系十多年前的某地拆迁安置户,因不满拆迁补偿方案,一直未签署协议。十多年来提起各类诉讼、信访几十件,均未得到解决,遂到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案子本身判决没有问题,监督申请不符合监督条件,但当事人的心结解不开,就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遂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搭建沟通平台,让多方代表坐下来,聚焦争议点,有针对性地释法理、讲情理,最终就补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春节前夕,郑某某高兴地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居,主动邀请听证人员前去做客,并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写了感谢信,感谢检察听证制度,给了他能与相关部门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的机会。

  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促进公正履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