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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检察:轻罪不起诉 自新有去处
2023-12-20 14:42: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听到检方宣布不起诉结果的那一刻,70岁的孙洁(化名)如释重负。她曾因一时“头脑发热”在一家金店犯下盗窃罪,负责受理此案的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综合多种因素后,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其中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是,孙洁在该院定点的仙居雅苑社区从事了180小时社会服务,社区全程考核、盖章确认合格。

  以“认罪认罚+社会服务”帮助轻罪人员重返社会,此类探索见诸各地。今年以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选择试点社区,建立长期对接关系,按需定岗,扩大社会服务种类,推动140余名轻罪人员从事超5300小时社会服务,从轻处罚或相对不起诉,进而做好化解矛盾、诉源治理和修复社会关系“后半篇文章”。“长效机制要完善、各方权责要明确、前后流程要理顺,从轻罪‘办理’到‘治理’的深化之路才刚开始。”该院副检察长周颖说。

  推动轻罪人员开展社会服务

  危险驾驶罪、危险作业罪、高空抛物罪……近年来的数次刑法修改中,近80%新增罪名集中于轻罪,客观上使得轻罪数量增加、犯罪圈层扩大、犯罪门槛降低。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共决定不起诉12.2万人,不诉率达到28.3%。“通过相对不起诉,让轻罪人员免于刑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通过案件的繁简分流,实现简案优办、繁案精办。”周颖说。

  但不起诉,是不是就等于不管了?过去,相对不起诉的“后半篇”通常是由检察机关向公安、税务等主管部门发送检察意见书,后者作行政处罚。周颖和同事们认为,要准确把握轻罪人员的认罪悔罪意愿,把社会服务纳入治理体系。

  今年6月底,基于和仙居雅苑社区的结对共建基础,玄武区检察院把社会服务站点设在该社区。挂牌当天,10名轻罪嫌疑人轮流发言,表达了改过自新的决心,孙清(化名)成为该站点首批社会服务志愿者之一。周颖和同事进行可行性评估时认为:“结合案件情节看,涉案黄金价值近万元,不算小数目,但孙清当时是头脑发热,不存在较大的主观恶意,而且是初犯。”

  对有哪些罪名、什么样的轻罪人员,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并建议从事社会服务?周颖介绍,该院一开始划定的轻罪范围较窄,如危险驾驶罪;后来考虑到“社会危害性、暴力倾向性相对较低”,又将盗窃罪纳入其中;到现在,量刑期在三年以下的罪名,多数可以纳入相对不起诉。“但也要结合具体罪名和案件情节。”她特别强调,比如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就要综合其主观恶意、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去考量,非初犯者会被“一票否决”。

  近几年,公安机关对电信诈骗类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检察机关同样“分类施策”。他们发现,一些年轻大学生以及“宝妈”通过招聘平台误入歧途,被洗脑后加入诈骗团伙、但不从事核心工作,最终对这些人作相对不起诉。进一步来讲,并非所有被作相对不起诉的轻罪人员都适合开展社会服务,像有些70岁以上的老人,身体状况本来就不好,去社区反而会给基层造成困扰。

  “尽管目前完成的100多个案例都比较顺利,但这些人说到底还是犯罪分子,长期来看还是存在风险点。”周颖坦陈。目前,由检察机关和街道社区对轻罪人员开展双重评估,前者重在涉罪维度,后者则由街道司法所负责社会矫正工作的人员,从是否适合从事公益服务、分配什么样的岗位等进行评估,这一过程中需要双方深度合作。

  对接社会需求开展司法探索

  为孙清(化名)寻找公益岗位时,周颖和同事考虑到她从医50年、曾在职工医院及私立医院等单位工作过,觉得应该充分发挥她的专业特长。

  过去半年里,孙清每天从家骑车15公里赶到自己提供服务的社区,在一家养老机构开展体检、义诊。原本120小时的服务时长就能满足要求,她一口气做了180小时。时间一长,这里的老人们都喜欢上性格爽朗、认真负责的“孙医生”。尽管走完了相对不起诉流程,孙清仍想多做些社会服务。

  让社会服务充分对接基层实际需求,是玄武区开展这项工作的着力点之一。仙居雅苑社区有近3800户居民,常住人口过万,老年人口占比大,同时还有附近产业园区的“新南京人”。社区党委书记阎光如告诉记者,对这些社会服务人员,社区不设固定岗位,而是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心和社工缺口,临时委派流动性工作。“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安排一些人员进楼栋清除‘牛皮癣’;反诈宣传中,组织他们发放单页;最近在开展‘大走访’活动,就需要他们上门发放网格员名片和‘告居民书’。”目前,该社区共接纳了52名轻罪人员,年龄从23岁到70岁不等,其中41人已完成社会服务时长,单人最低公益时长30小时。

  阎光如坦言,最初得知检察机关的试点工作想法时,的确有些担心:“罪名再轻,也是一群犯了罪的人,让他们来社区近距离接触居民,会不会带来新的社会问题?”这也倒逼各方加强管理,及时掌握相关人员动态,让社会服务产生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对于时长和出勤率,我们采用打卡签到方式。由社区网格员针对其工作态度是否认真负责作出评价,来自司法机关的政法网格员也会不定期巡查、了解社会服务情况。”

  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出于办理各项手续的客观需求,同样需要量化社会服务的效果。记者在采访时遇到一名涉嫌诈骗的轻罪人员递交材料,包括一份签到表、一份社区出具的考察报告,以及手写的参加社会服务心得体会和悔过书,他刚完成全部社会服务时长120小时。这名人员自幼家境优渥,早早就出国留学,在一次游戏装备买卖中收了钱却没有给对方发货。从事社会服务期间,他巡查垃圾清理情况、清除小广告、上门发放宣传册等,每天从早上9点一直忙到晚上6点,“之前确实很少有这种身心都受到考验的经历,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遵纪守法,不再让父母担心。”

  评估过程中,司法机关在裁量权上的合法行使同样值得关注。“应充分发挥地区规范性文件的作用,出台细则和标准,明确操作程序,以便统一裁量标准。”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陈广华说。

  推进轻罪治理需各方合力

  如何把社会服务有机嵌入司法流程,周颖和同事们还面临诸多探索。

  轻罪案件办理要“能快则快”,但在将社会服务纳入考察条件后,反而把时间线拉长。“即使是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十天之内也能判决。但如果选择相对不起诉,再加上社会服务时长,平均用时就要达到68天。”周颖介绍。

  陈广华认为,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创新,在保证高质量与高效率之间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特别是将社会公益服务嵌入司法程序的过程中,确实在客观上增加了人力、物质等方面投入,办案时间也相应增加,但这并非没有办法化解。

  “要凝聚公、检、法机关和基层性组织等各方合力,可以探索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共享资源和信息,特别是建立联合考评制度,在对轻罪人、被不起诉人的监督、考察中保持充分交流,尽快给出结果。”陈广华说。比如贵阳市观山湖区,把信息建档作为社会服务管理的重要部分,由检察院设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收集,社区、司法局联合对社会公益服务实施状况建立资料档案。

  与此同时,一对夫妇的经历在周颖脑海里挥之不去。20年前,他们涉嫌妨害公务罪,法院考虑到案件情节等因素,最终判其免于刑罚,属轻罪人员。本以为这事就此过去,直到不久前,他们大学毕业的儿子找工作,但因父母留有案底,就业多次碰壁受阻。

  “夫妻俩二十多年里没再有过任何行政处罚和再犯罪记录,要让他们的孩子也跟着承受后果吗?”周颖说。玄武区公安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对于相对不起诉的轻罪人员,属地派出所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但会附带说明情况。“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普遍适用附期限的犯罪记录永久封存,能否借鉴此类做法,对部分情节轻微的成年人轻罪案件也进行犯罪记录封存?”相关人士建议。

  “这是一个涉及到顶层设计的问题。”玄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周金凤告诉记者,轻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可预防性强,改造空间大,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由此拓展,做好相对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考验着各方担当。“这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我们现在正协调政府、公安、法院、司法、高校等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形成较为成熟的政策建议,上报上级部门。”

  上月中旬,玄武区在区检察院成立“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由公检法司四方合作共建,搭建起集轻罪案件办理、实践基地、新型犯罪研究于一体的治罪治理矩阵,衔接侦查、审查起诉、法律帮助、社会公益、开庭审判等环节,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65%的刑事案件实现“一站式”办理。

  “我们正考虑通过发挥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的职能,建立完善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建设,真正把犯罪者等治理对象转变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促进‘治罪’向‘治理’转变。”玄武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