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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名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3-10-20 15:20: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龙某某、唐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3年3月以来,被告人唐某某在明知“**咖啡”含有违禁成分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向被告人龙某某等人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023年3月以来,被告人龙某某在明知“**咖啡”含有违禁成分的情况下,通过淘宝店铺“**优选”向高某某(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吴某某、郑某某等人销售,金额共计2.1万余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