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2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3-10-20 15:15: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某、文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2年7月24日至25日,被告人文某某出借本人开户的兴业银行卡、中山农村商业银行卡,为上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潘某某接收、转移非法资金提供帮助,共计人民币47637元(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其中涉及诈骗金额1700元,诈骗钱款由文某某取现,文某某非法获利400元。

  2022年8月21日至22日,被告人张某某出借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卡、华夏银行卡,为上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潘某某接收、转移非法资金提供帮助,共计131088元,其中涉及诈骗金额100398元(包含本市玄武区被害人徐某某)。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李某某、潘某某让其取现的银行卡上的转帐金额为上游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帮助李某某、潘某某从自己的华夏银行卡上取现19900元,其非法获利1200元。被告人文某某在明知李某某、潘某某让其取现的银行卡上的转帐金额为上游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帮助李某某、潘某某从张某某的中国银行卡上取现14000元,其非法获利200元。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