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向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机关核实了有关证据,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徐蕊:在玄检交流锻炼的那些日子
在全市案例讲述活动中获奖!
【检护民生】第58次检察开放日 | 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检察日报》理论版刊发我院文章: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南京玄武检察微博
南京玄武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