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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提起公诉
2022-06-29 16:47: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石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21年9月2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石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南京市玄武区**大道处被交警一大队民警查获,后被民警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其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10.9mg/100ml血。

  编辑:吴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