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宋某某、朱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日前已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底,被告人宋某某、朱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麻将”游戏软件,在该软件上开设俱乐部聚众赌博,先后利用聊天软件建立聊天结算群,雇佣管理员申某某、王某某对群内的500余人进行抽头结算,通过收取赌客房费的方式获利。赌客在“**麻将”游戏软件以20元进园子、50元进园子的方式进行赌博,20元进园子每人收取2元房费返1元,50元进子每人收取5元房费返3元。现查明,犯罪期间,20元进园子共214173桌次,50元进园子共251660桌次。
2020年4月27日,被告人宋某某、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被告人到案后均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