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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游某某、韩某某、罗某某
2021-07-28 15:15:00  来源: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犯罪嫌疑人游某某、韩某某、罗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向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机关核实了有关证据,依法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游某某、韩某某、罗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吴瑶